辽宁锦州律师胡林海

免费咨询电话:13050458899

 
 
 
 

自定义模块

 
 
模块内容加载中...
 
 
 
 
 

自定义模块

 
 
模块内容加载中...
 
 
 
 
 
 
 

  辽宁锦州律师胡林海

辽宁省 锦州市 双鱼座

 发消息  写留言

 
自我介绍辽宁锦州律师胡林海: 自我评价:倔强、耿直、宁折不弯、嫉恶如仇 联系电话:13050458899 0416-3688809
近期心愿为当事人服务追求双赢 对待朋友讲求真诚
博客等级加载中...
今日访问加载中...
总访问量加载中...
最后登录加载中...
 
 
 
 
 
 
 
心情随笔列表加载中...
 
 
 
 
 
 
 
模块内容加载中...
 
 
 
 
 
 
 
博友列表加载中...
 
 
 
 
 
 
 
 

[置顶] 本人网站已正式开通

2009-11-15 21:19:20 阅读(23) 评论(6)

本人法律公益网站已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现已正式开通,欢迎各位朋友光临、交流与合作!网址:http://www.hlh8899.com/

阅读(23) | 评论(6) | 阅读全文>>

[置顶] 辽宁锦州律师胡林海简历

2007-5-2 21:38:39 阅读(2930) 评论(415)

  胡林海,男,1966年3月3日出生,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大学本科学历。

1983年9月由北镇县高级中学经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大连陆军学院,1987年7月毕业,获军事指挥学学士学位。

1998年参加全国成人自学考试,获辽宁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文凭。

1987年7月在辽宁省凌海市81206部队任职,1999年9月退出现役,历任排长、政治指导员、战勤参谋等职。

服役期间,曾先后荣立五次三等功,1992年5月被沈阳军区评为“优秀政治教员”。

自我评价:倔强、耿直、宁折不弯、嫉恶如仇。

职业信条:诚实守信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秉法直言 以专业的知识服务人。

执业宗旨:为当事人服务追求双赢,对待朋友讲求真诚。

所在律所:辽宁古塔律师事务所。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三段2-43号。

邮    编:121000。

执业证号:060707110147。

联系电话:13050458899 0416-3688809。

国    内:4007088888转胡律师

本人网站:http://www.hlh8899.com/

Email:hlh8492@sina.com

阅读(2930) | 评论(415) | 阅读全文>>

[置顶] 业务范围

2006-10-7 4:00:15 阅读(1264) 评论(141)

(1)担任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草拟、审查修改合同书、协议书;代理聘请方各类诉讼和仲裁案件。
(2)代理各种非诉讼业务:参加商务谈判,,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律师见证等。
(3)代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交通肇事、公司事务、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劳动争议、债务纠纷、婚姻、继承纠纷等。
(4)代理各类行政复议及诉讼、仲裁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
(5)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

阅读(1264) | 评论(141) | 阅读全文>>

【晒晒我的“3”字创意照片】辽宁锦州律师胡林海

2009-8-31 15:57:41 阅读(100) 评论(19)

辽宁锦州律师胡林海

辽宁锦州律师胡林海:免费咨询电话13050458899

你有更好的创意? GO>>

阅读(100) | 评论(19) | 阅读全文>>

律师谏言

2008-3-1 12:07:02 阅读(937) 评论(91)

 

当代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企业要成长不可避免地要与不同经营实体和市场主体打交道,必然需要专业的法律来保障,以最大限度地节省公司法务成本、最大程度地解决公司的法律需要,以防范风险、增进效益。

您的事业如一艘大船,行驶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它在为您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也时刻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此时,您是否想到了还有一艘驱逐舰,时刻在您的左右护航,它就是法律。法律,不仅是解决问题的手段,更是防患于未然的工具。

常年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内容就是在企业日常运做或者个人日常生活中,预测、防范和解决法律问题。

如您需要,我可以为您提供以下内容的服务:

(1)通过电话、传真、 邮件和约见方式随时提供法律咨询;

(2)协助建立健全各种制度,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3)随时提供法律法规资讯;

(4)起草、设定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避免劳资纠纷;

(5)起草、审查、修改协议、合同、章程、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法律文件;

(6)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办理律师见证;

(7)代理企业诉讼、仲裁;

(8)资信调查,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法律,不是富人的奢侈品,它应该是普通百姓的必须品!

    法律,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修饰品,它应该是社会生活的调节器!

    法律,不仅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它更是防患于未然的工具!

   只有当我们对法律重新审视后,才会对“法律顾问”不再抵触。

阅读(937) | 评论(91) | 阅读全文>>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2008-3-1 11:59:07 阅读(1045) 评论(120)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 案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

1、刑事侦查阶段,3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件

3、案件一审阶段,4000元/件

4、死刑复核、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二)民事诉讼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5%,收费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万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4%;

(3)50万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3%;

(4)100万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2%;

(5)500万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1%;

(6)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0.5%。

3、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照收费较高者计算。

(三)代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3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标准收取;

3、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照收费较高者计算。

国家赔偿案件应照此标准酌减。

(四)上述各项收费标准,各市可依当地社会综合发展条件,选择浮动幅度。同一区域律师收费最低下浮额度要统一,并报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备案。

1、律师收费可在基准价基础上,向上浮动最高不超2倍,向下最高浮动30%。

2、县属律师事务所可在基准价基础上,向下最高浮动60%。

3、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案件的,可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只办理二审案件、执行案件的,可参照一审的收费标准酌减收取。

4、申诉案件未启动再审程序,按3000元/件收取费用。申诉成功并再审的案件可参照重大、疑难、耗时多的案件收取费用。

二、重大、疑难、耗时多的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疑难、耗时多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可与委托人协商,在普通案件收费标准5倍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三、 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

计时收费每小时200—3000元。

四、风险代理收费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争议标的额的30%。

五、律师收费市场调节价标准

律师服务收费适用市场调节价的可由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情况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并报当地律师管理、物价管理部门备案。

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

阅读(1045) | 评论(120) | 阅读全文>>

查看所有日志>>

 
 
 
 
 
 
 我要留言
 
 
 
留言列表加载中...
 
 
 
 
 

日历

 
 
模块内容加载中...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9